红木家具、古董家具、红木家居饰品、古典装饰设计、传统木雕、木器、根艺、根雕、收藏品、
名贵木材、红木家具配件、传统工艺品、民间工艺品、艺术品、古玩、拍卖品等。
参展程序:
1、符合展览范围的企业,均可申请参展。贵单位如报名参展,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
   真或邮寄至主办单位;
2、申请展位7日内将参展费用或50%预付款电汇或交至主办单位,余款于2008年4月10日前一次性付
   清;
3、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,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%费用;
4、参展商在汇出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主办单位;
5、主办单位在收到各项费用后,将于2008年4月15日前寄《参展手册》给参展企业。

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






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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